港珠澳石屎壓力測試涉造假 實驗室技術員判監32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7/26 16:31

最後更新: 2018/07/2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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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石屎壓力測試涉造假,實驗室技術員判監32個月。(資料圖片)

港珠澳大橋項目疑爆出石屎壓力測試報告造假,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19名前實驗室職員,涉嫌向署方提交虛假石屎壓力測試報告,偽造測試結果逾2年。當中嘉科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及前實驗室助理鄺,早前分別承認串謀詐騙罪,今被判監32個月及22個月。

法官今判刑時指,首被告為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65歲),是次造假事件或已打擊市民對建築界及公共工程和檢測及認證系統的信心,亦或會對大橋的使用者構成安全威脅,令當局耗資逾5,800萬元進行額外工作補救。法官稱本案持續了至少兩年,有相當數量的合謀者共同行事,而首被告的角色最為重要,他理應為混凝土測試的可靠性把關,若沒有擔任監督的首被告合謀,其後合謀者也不能得逞。以上均是就首被告的罪責及角色而言,令案情嚴重的因素。綜合以上因素,法官認為量刑基準應為4年,但被告及早認罪得到3分1刑期扣減,總刑期為32個月。

法官續指,第13被告前實驗室助理鄺富賢(45歲)雖參與其中,但他並非管理層,亦非始作俑者,其罪責不能與首被告同日而語,加上他被捕後直認不諱及坦承控罪,顯示他的真誠悔意,故扣減認罪節扣後判第13被告入獄22個月。法官於判刑後,勉勵兩名被告,指他們有勇氣承擔,更指第13被告出獄後,還有來日方長孝順父母。

同案其中兩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61歲)及吳啟堯(64歲)早前認罪,已被判囚8月,以及押後至明年1月8日判刑,以待吳協助控方進行調查。

另外15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余維德、李詠暉、趙志興、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潘家偉、葉德杰、吳汶鴻、張嘉明、黎榮發,及前實驗室助理謝德禮、李志勤、陳志成、郭文輝,年齡介乎23至58歲,已排期至明年1月8日開審,預計聆訊需時60天。